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短短四十年时间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一味以经济指标高速增长为目标而忽视了诸如环境、资源、产品质量以及员工福祉等方面的问题,并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全面、长远发展。人们开始关注并探讨这一问题,逐渐不再单一以利润作为企业价值衡量标准,而对环境、社会等方面企业应承担的责任综合进行考虑。这就需要借助“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来披露企业传统三大报表之外的非财务相关信息,进而评价该企业是否可持续发展及其真正内在价值。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可谓是突飞猛进,虽有房产调控政策不断出台,但房价依旧高居不降,再加上人们对于房屋这种商品的刚需性,导致越来越多的企业为追逐高利润加入到房地产业的开发中来,相对早些时期进入该行业的企业也在不断扩张规模、发展壮大。但另一方面,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行业,切关民生,又与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对房地产企业提出了较高的社会责任履行要求。业内碧桂园公司的发展速度无人能及,短短十多年时间就已在房企排行中跃居第二,但规模的过快扩张势必会影响企业产品质量,仅2018年公开资料碧桂园就有至少五起坍塌事件,给企业、社会都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本文以房地产行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为题,选取碧桂园作为代表性企业,分析行业内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本文由涉及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开始论述,通过对碧桂园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案例分析,并与房地产行业标杆企业万科进行对比,发现碧桂园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问题所在,进而以此公司为切入点探讨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拟解决的问题: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
关于社会责任的概念,著名学者Carroll(1991)的四部分定义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他将企业社会责任采用现金字塔式从低到高的结构划分为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四个层次的责任。此观点认为企业承担责任应先是经济方面的基本责任,然后才是慈善方面的高级责任。 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AI)(200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责任不一样,企业社会责任不但要求实现利润对股东负责,同时还必须对整个社会利益承担责任。目前较为流行和通用这个定义。 本文主要探讨的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所以接下来讨论的是与信息披露的相关文献。 英国学者乔恩金顿认为企业应当披露经济、环境和社会这三方面的内容,也就是“三重底线”理论:即企业获得业绩的同时也要避免对社会和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国内研究现状: 相对国外,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探索起步较晚,而且大都是在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经验进行的。研究此问题较早的学者袁家方(1990),将其定义为企业在追求经济利润的同时,根据需要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义务。这个定义虽然不够完善,但为以后我国学者对此的研究开辟了先河。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10日,完成选题工作;2.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开题工作;3.2022年3月17日前,完成初稿和中期检查工作;4.2022年5月5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定稿、外文文献翻译(要求2 500汉字或10000英文印刷符)工作;5.2022年5月31日前,准备论文答辩。
5. 参考文献
[1] 钱明,徐光华,孔繁睛.企业异质性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基于民营企业的经验证据[J].会计之友,2018,(23):60-65
[2] 王立颖.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思考[J].商业文化,2014,(17):147-148.
[3] 马玉珍,袁翠翠.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J].财会月刊,2011,(12):3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