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自从近代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诞生以来,共同犯罪一直是刑法学家热衷于研究的传统问题。
正如日本刑法学家西村克彦指出:#8220;共犯,几乎成了永恒的主题#8221;。
在共同犯罪领域内,众说纷纭,学派林立,观点聚讼,历久不衰。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1)研究内容:在我国,自 1979 年第一部刑法典在其中第二章第三节对共同共同犯罪是我国刑法中相对于单独犯罪的一种特殊犯罪形态,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因共同犯罪人之间可以共同谋划、互相联络、分工配合,使其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单人犯罪,更不能简单地将共同犯罪理解为数个单人犯罪的叠加。近年来,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发生的变化,共同犯罪现象愈演愈烈,大有专门化、组织化的趋势,对社会生活秩序和法律的威信构成了巨大的挑战。而正是共同犯罪这种交织着复杂性和较大危害的特点,决定了其自古以来就在各国刑事立法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并成为司法实务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领域。犯罪作了 5 条规定以来,无论是立法者、司法人员还是刑法学者便不断对这一制度加以研究和探索,以期完善。
(2)拟解决问题:1997 年修订后的刑法对于共同犯罪制度也作了多处改动,主要集中在共同犯罪人方面,即:对犯罪集团的概念予以法定化,明确了主犯的定罪范围,取消了对主犯从重处罚的原则,缩小了胁从犯的外延。尽管该规定要比年刑法完善,但由于共同犯罪形态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使得其在司法适用时仍存在许多难点。本文试图通过对共同犯罪基本理论的阐述及其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梳理此方面的司法实践疑难问题。
(3)写作提纲: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我国,自1979年第一部刑法典在其中第二章第三节对共同犯罪作了5条规定以来,无论是立法者、司法人员还是刑法学者便不断对这一制度加以研究和探索,以期完善。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对于共同犯罪制度作了多处改动,主要集中在共同犯罪人方面,即:对犯罪集团的概念予以法定化,明确了主犯的定罪范围,取消了对主犯从重处罚的原则,缩小了胁从犯的外延。尽管该规定要比1979年刑法完善,但由于共同犯罪形态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舍得其在司法使用时仍存在许多难点。
其他国家(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在对研究共同犯罪领域,虽然各国理论不一,但都无一例外的认识到:在共同犯罪的处罚根据上,应当具备共同故意和共同犯罪人整体完备的行为时,即使单个共同犯罪人缺失犯罪构成要件意义上的行为,对行为人的归责仍然有正当化的依据,那就是相互联络的共同犯罪。
在德国,根据行为支配理论,所有共同犯罪人均必须参与行为支配的实施,只有当每一个参与人依据共同的犯罪决意,以亲自的和负完全责任的方式实现构成要件时,这一先决条件才会实现。不要求每个参与人实现所有的构成要件要素,因为基于共同的犯罪决意,在共同犯罪决意范围内,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被视为每个参与人自己的行为。在日本的共同犯罪制度中,度与那些没有参加实行行为,但在共同犯罪中主观恶性强烈,并因此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人处罚问题,日本提倡共同意思主体说。4. 计划与进度安排
在方法上,本文注重理论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尽量避免那种缺乏理论依据,单凭只言片语的直觉式思维方式,试图给每一个问题找到理论根据。为此,文中较多的使用了比较的方法,希望通过比较从中得出一些有益的东西。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8220;质#8221;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5. 参考文献
[1] 覃丽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研究[D]. 四川大学 2007
[2] 靳岩.共同犯罪若干问题研究[D]. 吉林大学 2004
[3] 周雪梅.共同犯罪主从犯刑事责任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2005
以上是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