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信息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开题报告

 2022-08-07 09:17:38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世界各国对其上市公司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最主要的制度之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上市公司为保障证券市场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其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使投资者能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决策的一系列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保证证券市场效率和公平十分重要,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有效约束发行公司的行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行为,能够迅速准确地引导资本流向高效率的企业,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如何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规范,使上市公司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至关重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监管的需求也陷之产。1992 年中国证监会成立,成为国务院授权监管全国证券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监管,自此,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且逐步完善的过程,证券监管经验也日益丰富,逐步明确了信息披露制度在证券监管中的核心地位。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主体, 随着股票市场上的黑幕被一桩桩揭露出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步凸现,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动福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如何克服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弊端,完善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维护良好的证券市场秩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研究的意义:结合案例分析,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相关的意见以及改进的措施。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说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改善公司的内部管理、更好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 引言要想使上市公司平稳发展,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可或缺。因此必须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本文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研究为论题,综合案例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以及存在的问题,以期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有所研究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相关理论分析(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含义及其质量要求(2)上市公司实施披露制度的意义:重要性及其优越性

四、案例分析:(1) 天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简介(2)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天成控股近年来发展存在巨大的问题。 2017 年1 月25 日,王国生主持召开天成控股高管会议讨论决定,天成控股发布2016 年年度业绩公告:预计2016 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此次业绩预告未进行董事会决议,未征求独立董事意见。2017年2月28日,天成控股向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所)提供了合并报表,报表中确认了资产置换事项的投资收益3,387万元,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97万元。 2017年4月9日,瑞华所通过邮件将天成控股的合并报表数据发送给天成控股,这份文件显示天成控股2016年合并净利润亏损9,700万元,其中资产置换事项调减收益3,387.55万元,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3,158.3万元。 2017年4月23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更正为-9,700万元。导致业绩预告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1)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3,663万元;(2)资产置换事项调减收益4,777.07万元;(3)计提坏账准备2,074万元。公告发布后,“天成控股”股价于4月24日、4月25日连续两天跌停。 2017年4月26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同日,天成控股发布公告称,鉴于天成控股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的风险的相关的警示。公告发布后,“天成控股”股价于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两天跌停。 以上违法事实,有天成控股情况说明、天成控股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瑞华所提供的有关材料、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天成控股在本次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虚假记载行为。 天成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制度上严重的违反法律法规,证监会也对此进行了惩处,并对此次违反事项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3)主要有以下方面的问题1) 信息披露制度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充分 2) 公司管理层监管缺乏披露意识天成股份的董事长王国生全面的负责公司事务,在了解该情况下,竟然私自将天成控股扭亏为盈,公告发布的主要决策者,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且该股份公司参与决策的董事、高管,对公司业绩预告这一重要信息披露事项未能勤勉尽责。由于该公司的管理者披露意识薄弱,故意的擅改信息,隐瞒负面信息,对利益相关者造成了严重的影响。3) 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监管不够充分并且贵州天成股份有限公司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1)天成股份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2)天成股份公司的监管机构的监督力度的缺乏以及监督法律的不完善3)天成股份公司注重自我企业形象,欺瞒投资者,弄虚为盈,缺乏信息披露意识4)天成本身公司存在着巨大的内部管理问题 (4)最后研究结论与对于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思考,建议以及对策有关于法律法规规定方面,内部控制制度方面,信息监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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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国内研究综述我国在1990年之前,股票市场基本上不存在较为正式的会计信息披露和审计;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后,上市公司才开始正式对外披露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甚小。直到1993年4月,我国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提供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至此,我国开始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研究的时期。刘金彬(2016)认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其他资料向社会公开或公告的行为。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基石,是确保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证券市场的根本前提。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还存在不少不规范的现象,损害了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张密(2016)指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充分、不及时、不规范等主要问题,其中既有监管法规不完善、监督不到位和惩处力度小等外部原因,也有公司利益驱动和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等内部原因。这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给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了诸多不利的影响。要想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加强监督治理、加大执法力度。谭兴双、赵国君(2016)认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散布假信息、隐匿真实信或滥用信息、操纵市场、欺诈投资者、转嫁风险的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干扰了证券市场的完善和有序化,广大中小投资者往往成为证券交易的最终牺牲品。汪翠荣(2016)指出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有效资本市场运作的基石之一。因此,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非常重要,且意义重大。甘培忠、夏爽(2017)指出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买卖主体不可能完全占有对方的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必定导致信息拥有方为谋取自身更大的利益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上市公司不批露或歪曲披露信息的情况非常严重,使得广大中小投资者在这种信息不对称下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由此形成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博弈问题。

国外研究综述国外学者对信息披露的研究开始于 20 世纪 60 年代末,主要针对以下内容进行了研究。Cheng W.(1998)认为股票市场的走向以及人们的投资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之间有着重大的联系,所以应该完善有关的信息披露制度。Wang X, Du K.(2016) 深入的阐述了市场改革与信息披露制度的关系,并且 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措施结论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基石,是确保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证券市场的根本前提。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弄虚作假,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还引发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信任危机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至2022年1月,拟订提纲。通过学校图书馆书籍、电子网络、杂志以及硕博论文收集相关资料,在学习所有与论题相关知识点的基础上,总结并提炼出提纲,填写开题报告。2、2022年1月至3月,完成初稿。进一步收集相关资料,按照前期拟订出的提纲,充实论文的内容,并对其加以具体分析论证,完成论文初稿。3、2022年3月至4月,反复修改初稿。仔细阅读初稿,对其不足之处以及语句不通顺之处进行修改,并查阅近期文献充实论文。4、2022年4月30日至5月30,文章定稿,准备答辩。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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